陸寄居蟹在日本、台灣、美國、歐洲等地皆被販賣作寵物。一直也有很多學者提倡呼籲大家不要購買陸寄居蟹作為寵物,「NO DEMAND NO SUPPLY」沒有需求,沒有供應,這點大家都會明白。但實際情況下,我們有方法可以阻止業者販賣嗎? 可以阻止大家去購買飼養嗎? 陸寄居蟹又不是保育類(台灣的椰子蟹除外),我認為可以從2個方向去想想。
限制捕獲
限制業者捕捉陸寄居蟹的數量,倒截源頭,是不是首要的方向?
以台灣為例,可以參考日本把陸寄居蟹被列為頻臨絕種生物及天然紀念物,只有少數獲沖繩縣政府批准的業者,才可以合法地捕獲陸寄居蟹作販賣用途,而且每年的捕獲數量也會有一定的限制,所以在販賣和保持野外生態數量之間也能取得一定的平衡,至少供應數量被限制了。
具體建議看以下:
正確飼養教育
教育大家如何正確飼養陸寄居蟹也很重要的。我想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太多人不懂得如何飼養和照顧牠們。很多人仍然認為陸寄居蟹只是短暫的寵物,只有1-2年壽命,反正蟹類大多數壽命不長,這種錯誤觀念造成養死後再買,養死後再買這個惡性循環。但事實上,陸寄居蟹已被證明可以在飼養下養上10年以上。例如在美國有40年以上的例子,日本也有15年以上的例子,我自已也有飼養超過10年的個體。大家想想如果每個人飼養的陸寄居蟹,平均都可養上10年以上,大家還需要經常購入新蟹嗎? 所以這個也是可減少需求的其中一個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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