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育方向

陸寄居蟹在日本、台灣、美國、歐洲等地皆被販賣作寵物。一直也有很多學者提倡呼籲大家不要購買陸寄居蟹作為寵物,「NO DEMAND NO SUPPLY」沒有需求,沒有供應,這點大家都會明白。但實際情況下,我們有方法可以阻止業者販賣嗎? 可以阻止大家去購買飼養嗎? 陸寄居蟹又不是保育類(台灣的椰子蟹除外),我認為可以從2個方向去想想。 

限制捕獲

限制業者捕捉陸寄居蟹的數量,倒截源頭,是不是首要的方向? 

以台灣為例,可以參考日本把陸寄居蟹被列為頻臨絕種生物及天然紀念物,只有少數獲沖繩縣政府批准的業者,才可以合法地捕獲陸寄居蟹作販賣用途,而且每年的捕獲數量也會有一定的限制,所以在販賣和保持野外生態數量之間也能取得一定的平衡,至少供應數量被限制了。

具體建議看以下:

  1. 禁止私自捕捉。
  2. 合法地限制數量捕捉,需向有關機構申報數量。 
  3. 劃分保育地區,保護牠們的生棲地。
  4. 興建設施協助到海邊放幼的陸寄居蟹,使牠們更安全地到達海邊,增加下一代的生存機會率。 
  5. 繁殖時期(6-8月)為休養期(全面禁止捕捉),得以減少抱卵中的陸寄居蟹被捕獲。

正確飼養教育

教育大家如何正確飼養陸寄居蟹也很重要的。我想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太多人不懂得如何飼養和照顧牠們。很多人仍然認為陸寄居蟹只是短暫的寵物,只有1-2年壽命,反正蟹類大多數壽命不長,這種錯誤觀念造成養死後再買,養死後再買這個惡性循環。但事實上,陸寄居蟹已被證明可以在飼養下養上10年以上。例如在美國有40年以上的例子,日本也有15年以上的例子,我自已也有飼養超過10年的個體。大家想想如果每個人飼養的陸寄居蟹,平均都可養上10年以上,大家還需要經常購入新蟹嗎? 所以這個也是可減少需求的其中一個方法。

Comments are closed.